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应当遵循依靠职工、预防为主、公正公开、协商协作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