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颐养之家条例第八条有效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颐养之家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在颐养之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