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颐养之家设施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定期公布财务情况。

有条件的颐养之家设施可以自办菜园,自产自用。

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