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第六章 浦东新区数据改革第六十九条有效本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在临港新片区内依法开展跨境数据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