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