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第三条已修改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对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拟报请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的规定提供预审服务。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部门应当配合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专利无效案件远程视频审理等快速确权服务,推进专利确权案件与行政裁决案件联合审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