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