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城乡融合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紧密型城乡医疗卫生共同体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乡村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健康教育、健康干预、疾病预防,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