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城乡融合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城乡一体、全民覆盖、均衡发展、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乡村倾斜,建立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与自我服务衔接,增强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