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