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倡导合理用车、绿色出行。鼓励在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及其他可以实现自备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停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