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轨道、路基、隧道、高架、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车辆、机电设备、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