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第四十六条有效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通道、出入口、站前广场内及风亭、冷却塔周围堆放物品、摆设摊点、停放车辆等妨碍乘客通行、救援疏散或者影响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