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未按期交付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