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的,其继承人或者变更后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方为法人,依法终止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关系。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