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有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
第二条
回到全文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