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冬季全民健身运动会,定期举办本级运动会、残运会、老年人运动会。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