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本市鼓励开展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建立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制度,完善交易规则。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