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绿色发展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宾馆、商场、餐饮、沐浴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产品,采取环保提示、费用优惠、物品奖励等措施,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市文化旅游、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