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道规划所确定的分期目标,制定年度整治计划,所需经费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