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有效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当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和群众基础。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