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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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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有效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当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和群众基础。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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