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有效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