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体育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