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设置户外广告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户外广告设置权通过招标、拍卖或者申请方式取得。

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