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规范第十六条已修改利用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相邻权人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