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第三十八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发挥中欧班列(西安)国际运输功能,支持其提升运营规模、效率和质量。加快建设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优化、拓展班列线路,布局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建立多功能、综合性、数字化中欧班列(西安)服务平台,拓展中欧班列(西安)境内区域集拼和跨境电商、快件、邮件业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