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质物处置机制,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与交易机制。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