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鄱阳湖区域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可以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人工鱼礁、水生植物底播、控制湖泊冬季水位等修复措施,维护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候鸟栖息环境。

候鸟迁徙通道沿线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森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加强区域内候鸟栖息地保护和修复,保障候鸟栖息安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