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