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