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