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2年1月24日
- 施行日期
- 2022年1月24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