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出租汽车计价器应当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选型并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计价器应当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单位安装、维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维修和拆卸铅封。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