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14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1997年4月4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旅游投诉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