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经营服务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应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明确购物场所的地点、名称、主要商品信息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地点、名称、内容、价格以及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时长等内容。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