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人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人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