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志愿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信息。支持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参加公益创业和公益创投、争取政府补贴与社会捐赠等途径,解决志愿服务运营成本问题。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