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办理交接时,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进行确认。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