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采伐须认真及时组织全额查验,并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查验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8年3月19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