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海洋牧场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海洋牧场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编制海洋牧场规划,应当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提出总量控制要求,并对规划布局、礁区选址、建设规模及人工鱼礁工程设计等进行论证,明确海洋牧场功能定位。

海洋牧场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海上交通资源、环境保护、港口等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