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禁止海洋牧场经营者向海洋排放固体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以及其他污染物。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