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先行先试,依法探索和创新先行区建设有益举措,对在推进先行区建设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或者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