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非常规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景观绿化、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鼓励工业园区与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开展供水合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