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根据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