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