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三十二条有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