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昌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昌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地方法规制定机关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年4月2日施行日期2021年6月1日条文数无条文结构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这部法规的正文尚未采集入库。去官方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