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