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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已修改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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