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条

已修改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